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0日晚间,北汽蓝谷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汽新能源”或“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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